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祝贺本所高级合伙人程华律师被山东省司法厅授记个人“二等功”

祝贺本所高级合伙人程华律师被山东省司法厅授记个人“二等功”

祝贺本所高级合伙人程华律师被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山东省司法厅授予“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”记个人“二等功”

2013年新春伊始,传来喜讯。在2012年11月,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山东省司法厅、山东省公务员局组织的“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”评选过程中,本所高级合伙人程华律师经过本所民主推荐,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山东省司法厅、山东省公务员局综合考评,在省内众多优秀律师中脱颖而出,成为山东省司法厅省直律师事务所中唯一被评选为“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”记个人“二等功”的优秀个人。

这份荣誉的取得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司法厅对程华律师在长期工作过程中诚信服务、积极谨慎、勤勉尽责的表彰,也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司法厅对本所长期坚持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、积极提高法律服务水平的充分肯定。在以后的工作过程中本所律师将积极以程华律师为表率,学习先进典型的优秀品质,继续为客户提供高效、优质的法律服务。